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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廣州12月2日電 (索有為何娟)廣東省高級法院主導下的“提級管轄”改革,有效減少了地方行政權力對花店行政審判的干預,保障了官、民在法律面前以平等身份“對決”,打破“民告官難”的瓶頸制約。
  廣東高院2日披露,2012年廣東提級管轄所涉案件行政機關敗訴率15.3%,較全省一審案件行政機關敗訴率9.9%高出5.4個百分點;2013年1至10月提級管轄二胎所涉案件行政案件敗訴率12.8%。
  2室內裝潢008年,廣東高院指導下級法院在其轄區內對基層政府為被告的案件實行交叉管轄,以避開當地政府對當地法院行政審判的牽制和干擾,然而其效果並不樂觀。2012年,廣東高院啟動提級管轄改革。
  廣東高院制定系列措施,確保提級管轄的效果:當事人申訴至高院的行政案件中,凡發現一審未按照提級管轄規定受理的案件,一律按程序違法處理,即撤銷生效判決,指令中院(一審)重新審理。此外,還通過二審案件加強對一審的監督力度。對於一些中院仍然沒能頂住政府壓力作出的不當裁融資判堅決予以糾正。2012年,廣東高院審結的266件二審案件中:改判34件,發回重審6件,裁定撤銷原判駁回起訴5件,裁定指令受理9件。
  據瞭解,提級管轄實施兩年來,廣東高院貸款及各中院的行政審判量大幅增加。截至11月中旬,2013年新收二審案件猛增至666件,預計2013年全年新收二審案件將過750件。
  廣東高院副院長劉恆軍說:“廣東高院之所以致力於行政訴訟管轄權改革,很大原因就是為了使老百姓和行政機關在法律面前,能夠以平等身份公開對決。有一天,面對行政糾紛,如果普通老百姓能很有底氣地說‘咱們法庭上見!’,那就說明我們的改革出成效了。”(完)  (原標題:廣東高院“提級管轄”保障官民以平等身份法律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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